适用范围:本市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36个月补贴期满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一次性延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期限。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享受期满再次失业并重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后,仍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补贴。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办理流程: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向所属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向常住地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领,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区人社部门负责复核工作。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个人身份证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32、051083592361
适用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按所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领,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区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工作。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32、051083592361
适用范围: 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通过教育部相关机构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技师学院高级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前6个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生;未就业的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申请参加见习。
补贴标准:本地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个人可通过江苏智慧人社app进行岗位查询和申请,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工作。
经办单位: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学历学位证明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2
适用范围
重点创业对象:大学生;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网络商户、就业困难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其他创业对象:在本市创业的其他城乡各类创业对象。
可贷额度:创业支持对象可按规定申请不超过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雇佣6人以上的创业项目,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创业对象向经营项目所在地的镇(街道)人社服务部门提出申请,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对创业对象个人身份、经营项目情况进行审核,到经营活动场所实地调查,拍照存档,并在审核表上盖章确认。初审通过的创业对象可选择担保贷款模式或银行直贷模式,携带相关材料至担保公司、经办银行或直贷银行进行贷款办理。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无锡市富民创业贷款申请表》及相关人员身份材料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9
适用范围 大学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创业对象以用人单位形式参保的,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创业对象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按其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含已享受的其他各类社保补贴)。 创业社保补贴应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或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按照属地原则,纳税单位向其纳税所在区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向户籍所在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非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向创业实体注册所在地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区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和复核工作。
经办单位: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创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创业社保补贴人员花名册》、创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61、051083592332
适用范围: 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首次在锡注册登记起3年内,且经营期间正常纳税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实体注销后登记失业并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创业实体注销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按其经营期间实际纳税总额的50%、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就近向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领,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负责审核工作,区人社部门负责复核工作。
经办单位: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创业实体注销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创业人员相关身份证明、创业实体存续期间缴税凭证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61、051083592332
适用范围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大龄人员(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上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人员、残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军队退役人员、优抚对象家庭人员、驻锡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员、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满1年仍未实现就业的等十二类人员。
2、本市常住的大龄、残疾、低保家庭、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人员等失业人员可在常住地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申请人向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提出申请,也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请,由人社部门审核。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提供的办理要件:身份证、《无锡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特定人员证明(低保人员的低保证、特困人员的特困证、残疾人员的残疾证、军队退役人员的退役证、优抚对象的抚恤证、随军家属证明、建档立卡证明)。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32、051083592361
适用范围: 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6000元。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上传实地营业照片进行办理,也可自行至创业所在地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现场办理。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 《无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证书、创业者户口本、补贴对象如属下列身份还需提供:1.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2.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9
适用范围: 大学生(高校在校生、大学生村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租房营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创业租金补贴。
补贴标准:3 年内每年据实给予上限为 1 万元的创业租金补贴。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上传实地营业照片进行办理,也可自行至创业所在地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现场办理。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锡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租金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证书、创业者户口本、租赁合同、租金税务发票或财政票据、出租房属个人房产的提供创业者户口簿及所租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属于集体房产没有房屋产权证的需出具自主经营证明、补贴对象如属下列身份还需提供:1.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2.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9
适用范围 对企业骨干、小微创业者、大学生、科研人员、留学回国人 员、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和农民在锡首次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吸纳各类城乡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3个月(含)以上的,可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3年内按每年每新增带动1人就业给予3000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累计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理类型: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符合补贴条件的创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上传实地营业照片进行办理,也可自行至创业所在地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现场办理。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需要市场主体提供的办理要件:《无锡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创业者身份证、创业实体注册登记证书、补贴对象如属下列身份还需提供:1.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2.大学生村官提供区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转业证或退伍证。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9
适用范围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零就业家庭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以及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可持本人身份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还应持学生证或毕业证,向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申请身份信息核验。
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可通过江苏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申报办理,也可自行至街道(镇)人社业务经办部门现场受理。街道(镇)人社业务部门核实身份后向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发放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就业创业证》。
经办单位:镇(街道)人社业务经办部门
咨询电话:惠山区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051083592389